抗结剂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:
(1)中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(GB2920-1996)规定:可用于植脂性粉末,使用量为5.0g/kg。
(2)FAO/WHO规定:用于可可粉、含糖可可粉、奶粉,为10g/kg(单独或与其他抗结剂合用);奶油粉,为1g/kg,(单独或与其他抗结剂合用)。对含糖可可粉、奶粉、奶油粉仅用于自动售货机。